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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立案标准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态

2022年5月27日  青岛诈骗罪律师   http://www.qdjsgcls.com/

 徐作樑律师青岛诈骗罪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军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职务犯罪立案标准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5000~10000元以上;

  5、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职务犯罪的表现形态

  1、官商勾结、参股谋利而形成的权钱交易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过私人生活积累财富的机会增多,少数国家公务人员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捞一把"的思想死灰复燃,以权力换取金钱和其它物质利益便成了当今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

  2、公权私租、中饱私囊而形成的贪污受贿型。该类型突出表现在利用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寻租,以国有财产向当事人索贿或受贿。这种职务犯罪轻重有异,涉及面大,往往治而复出,花样翻新,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其势头有增无减。

  3、公权私用、私欲膨胀而形成的腐化堕落型。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握有国家权力的公职人员理想信念动摇,经不起时代的考验,有的放松世界观改造,丧失立场,道德沦丧。

  4、衙门作风、失职渎职而形成的严重渎职型。长期以来,由于有些部门权力过分集中,使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渎职、失职现象。